
索 引 号 | 111505240116551681/2024-0489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开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5240116551681/2024-04895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开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4-07-30 18:45
信息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享到:
开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优化审批的指导意见》(内工改办[2022]30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优化审批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开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4年5月21日
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优化审批的指导意见》(内工改办〔2022]30号)文件精神,制订了开鲁县《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优化审批的实施意见》结合开鲁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由政府发布统一的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二、适用范围
使用社会投资进行建设,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无地下建筑、总高度小于12米、单层高度小于6米且不超过二层的房屋建筑工程(中小学校舍、幼儿园、病房楼、养老建筑除外),功能单一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公共服务设施、普通仓库和厂房(见附件)。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安全保护的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涉及防洪安全的项目、涉及风貌保护、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对道路交通产生显著影响的区域、轨道交通保护等特定区域的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除外。
三、优化审批服务措施
(一)优化审批流程
1.将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工程许可阶段,相关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同步办理。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报送申报材料,同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工改专区综合服务窗口一次受理后,相关信息推送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为1个工作日。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按照出让土地时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建设的,审批部门可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审查。
3.取消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总高度不大于12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执行“免于施工图审查项目清单”的文件规定。
4.实行联合测绘。对于联合验收涉及多项测绘服务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联合测绘,统一完成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和房产测绘等测绘工作,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标准的综合测绘成果,依据《通辽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管理办法(试行)》,各部门要予以认可并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共享,实现从用地、工程、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阶段的全程在线共享应用。
5.实行“清单制 告知承诺制”。发布统一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二)优化审批事项
1.取消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免于结建防空地下室,免于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取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本地区建筑用途管制相关规定的项目,不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估等评估评价工作,取用公共供水管网自来水的项目,不再开展水资源论证(评价)。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本地区确需办理的评估评价事项。
3.主动提供市政设施报装接入服务。在建设单位申报工程建设许可时,由工改审批系统将项目信息推送至供水、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广播电视、通信企业,市政公用服务企业主动对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报装接入服务,建设企业不再单独申请报装手续。市政公用服务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提供一站式服务。
4.按照开鲁县住建局印发的《关于实施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委托监理要求的通知》内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不强制委托外部监理单位。除《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明确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外,取消强制监理要求。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能够保证独立承担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的,可以不聘用监理,强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承担对应职责。
5.简化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程序。住建部门收到建设单位验收申请后,在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应组织联合验收参验部门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城建档案验收、消防验收等事项同步现场核查,涉及的验收内容合格或通过后,出具联合验收意见,相关验收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验收通过且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同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权证书。
6.开展差异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建设、施工单位信用情况实施差别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由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1次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其他阶段采取施工现场监督系统平台进行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告知承诺事项的核查,对于实行告知承诺或容缺审批的事项,由监管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形成闭合管理。发现存在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及时采取整改、撤销许可或者禁止选择告知承诺或容缺审批等惩戒措施。
(三)推行工改系统网上审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进入审批管理平台受理,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发证(加盖电子签章),实现“一网通办”。
附件: 1、开鲁县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2、社会投资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