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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7:04

信息来源:

开鲁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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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04


信息来源:

开鲁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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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开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ailu.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联系(联系地址:开鲁县辽河大街西;联系电话:0475-621802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按照市县两级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开鲁县分局生态环境领域标准目录》,以“公平、公正、便民”为总体原则以及时准确为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对生态环境工作的信息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生态环境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在开鲁县政府信息公众网共公示各类信息94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财务公开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平台公开、管理、监督、服务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市、县两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开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为主阵地,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公开栏目进行优化完善。配合开鲁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标准以及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的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社会公众对获取环境信息的意识不断提高,对环境信息获取的广度和深度需求不断增加,我局现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和便民力度还需不断改进和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功能性、完整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健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大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民生环保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