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开鲁县人民政府!
登录/注册 用户中心 支持IPV6
索 引 号 111505240116551681/2023-347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开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开政办字〔2023〕23号
成文日期 2023-08-05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240116551681/2023-3470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开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开政办字〔2023〕23号
成文日期 2023-08-05
公文时效 有效

开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开鲁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05 08:40

信息来源:

开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3-08-05 08:40


信息来源:

开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开政办字〔2023〕23号

开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鲁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

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场、生物医药开发区,县直及驻县中区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持续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现将《开鲁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5日



开鲁县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

延伸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再优化,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作用,构建县镇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打造政务服务“最美零距离”。结合《开鲁县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村级帮办代办服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开政办字〔2022〕68号)和《开鲁县2023年政务服务“就近办”改革实施方案》(开政服发〔2023〕5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镇级党群服务中心的主阵地,以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支撑,立足企业和群众需求,进一步优化镇级便务服务中心职能,合理设置综合窗口和部门专窗,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好办、快办;提升镇级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县直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个部门联动,推动户籍管理、税务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企业开办、养老服务、社会服务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1、接通业务网络,推动全程网办。县政务服务局要做好网络保障,根据部门和各镇场工作需要,及时将电子政务外网、业务专网和互联网等网络接入大厅,保障进驻部门办理业务的各网络系统及综窗系统的顺畅运行。

2、规范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及窗口设置。按照“十个一”要求,规范镇级便民服务场所名称、窗口标牌、各类制度等基本服务标识,在大厅显眼位置公示公开由县政务服务局整合汇总的事项清单。原则上下放到镇级的事项全部进驻大厅,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人社、医保、退役军人、税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7个部门专窗和2-3个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

3、落实窗口工作人员,优化工作机制。部门专窗人员: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窗口至少选派1名工作人员,人社、医保、退役军人、自然资源窗口由各镇党群服务中心至少选派1名工作人员;综合窗口人员:各镇负责在镇党群服务中心人员编制中选派2-3名工作人员(由综合窗口数量决定相应人员数量)。窗口人员负责指导网办、代办、帮办、现场办等方式承接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并接受日常监督。

(二)梳理发布就近办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

县政务服务局协调各部门结合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下发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依申请六类和公共服务)和开鲁县权责清单,确定延伸至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受(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一标准的《就近办事项清单》、《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各部门按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编制规范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在政务服务局的协调指导下对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动态更新,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以及政务服务公开栏,多举措加大对镇级政务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知晓度。

(四)组织业务人员培训

加强人员培训。根据不同事项特点,县政务服务局负责协调各镇场、各有关部门做好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原则上要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政务事项办事指南,熟练操作便民服务中心自助终端设备。切实提高基层窗口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确保下放、延伸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

(二)理顺管理机制

各镇场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案和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各镇场要明确本级便民服务中心对政务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职责。县镇两级政务服务机构要主动沟通、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协同作战,精心组织推进,确保在工作环节上不脱节、不推诿,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

各镇场要建立完善镇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制定镇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细则,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项。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镇级政务服务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县政务服务局要强化跟踪督办,对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推进滞后,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