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30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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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依法、依规、平稳有序进行,开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开鲁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开政办字【2026】15号)。现将《方案》主要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顺利完成2026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合理解决人民群众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2026年度教育入学入园“一件事”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6〕29号)、《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6〕3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时间、招生办法、优待政策和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方案》明确了县直学校和农村牧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学位类型(A、B、C、D、E五类学生)以及招生流程(报名方式、审核办法、招生办法)。
《开鲁县2026年招生入学审核要件及适用范围》《开鲁县2026年招生入学承诺书》《开鲁县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等在《方案》中以附件的形式体现。
四、重要提示
为化解开鲁县城区二中、三中初中学位饱和、教室师资缺口大、办学规模超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不达标等突出问题,我县自2026年秋季招生开始,二中、三中实施生源摇号分流政策:即对于县直小学毕业生,按原学区划分,学生家长通过“蒙速办”平台线上报名后,通过线上审核、线下审验,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A、B、C、D、E类依次录取。在分类录取过程中,出现下一类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情况时,启动摇号方式将该类型学生通过摇号派位分流到开鲁县实验学校。农村小学毕业学生条件符合选择二中、三中就读的同步参与摇号分流。
五、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多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均衡分班”政策;加强学籍管理,不得违规招生,对扰乱招生秩序、私自招生行为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解读人:魏宝辉,联系电话:0475-6211612,职务:教育股负责人,解读机构:开鲁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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