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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开鲁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实施细则 (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3-11 09:00

信息来源:

开鲁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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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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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工作流程,从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开鲁县教育体育局印发开教体字〔2026〕8号文件,正式出台《开鲁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细则》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全面强化全县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压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全县各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各项管理要求,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制定依据

本《细则》严格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内教发〔2025〕40号)、《开鲁县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等上级及本县现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校园食堂运营管理实际制定。旨在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采购行为、严控采购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五大核心采购原则

《细则》明确,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安全第一,从严审核供应商资质,严把食材质量关口;

二是价格合理,综合比对综合成本,择优选择高性价比合作主体;

三是供货稳定,保障食材持续稳定供应,确保供需沟通高效顺畅;

四是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流程公开、决策民主;

五是营养健康,优先选购品质优良、营养搭配合理的食材。


四、采购组织架构、采购范围、采购计划及食材管控要求

1. 组织架构:各校须成立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小组,小组人数不少于15人,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食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设组长统筹全面采购工作。严禁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行使采购主体职责。采购小组主要负责采购标段划分、候选供应商筛选等工作。

2. 采购范围:本细则所称学校大宗食材,是指学校食堂所需大米、面粉、食用油、肉、蛋、蔬菜等使用量较大的食品及原料。学校需结合采购实际划分标段(采购包),可按照食材品类单独设标,如大米为一个标段、食用油为一个标段,按需划分若干标段;小规模小学、幼儿园可将全部食材整合为一个采购包开展集中采购,也可联合其他学校组建联合体统一采购。

3. 采购计划:各学校、幼儿园按学期编制大宗食材采购计划,结合实际合理划分采购标段。

4. 食材管控:严格落实食材准入要求,除不合格食材一律禁止采购外,严禁采购各类高风险食品,具体执行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五、供应商准入基本条件

参与投标及供货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准入条件:

1. 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证照齐全;

2. 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符合食品经营卫生标准;

3. 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供货能力;

5. 报价包含全部税费、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报价价格保持稳定;

6. 全体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采购全流程管理

本次采购实行标准化全流程管理,共分为七个阶段:

1. 第一阶段(开学前15日内):通过多渠道征集确定4家及以上候选供应商。

2. 第二阶段:向候选供应商统一发放询价函,明确报价规则与相关要求。报价截止时间距发函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 第三阶段: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现场核查,对各类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4. 第四阶段:统一接收报价文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密封报价文件,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5. 第五阶段(综合评审):评审人员按照四大指标分组打分,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6. 第六阶段(确定并公示拟合作供应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择优确定不少于3家拟合作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以报价较低者优先;报价一致的,通过集体投票确定。拟合作供应商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学期框架供货协议。

7. 第七阶段(月度确定正式供货方):每月前7日内,由入围拟合作供应商以暗标形式开展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首次评审报价。采购小组综合评定后,选取报价最低者作为当月正式供应商,签订为期1个月的供货合同。各校建立完整供应商管理台账,并按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安全股备案。


七、评审评分规则(总分100分)

(一)计分规则

全体评审人员实行实名打分,计分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各采购标段独立开展评审、单独计分。

(二)评分指标及分值设置

1. 基本资质与合法性(20分):主要核查各类经营证照、许可手续等;

2. 经营规模与供应能力(25分):重点考核仓储条件、配送能力、备货能力等;

3. 质量安全与管控体系(30分):综合评价食材溯源、质量管控、检验检测等机制建设情况;

4. 商业信誉与服务保障(25分):结合过往供货案例、履约情况、售后服务等综合评定。

(三)一票否决情形

供应商存在资质造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拒绝现场检查、评审作弊、环保违规类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准入及参选资格。

(四)价格计分规则

以全部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报价与基准价一致得满分;报价每偏离基准价1%,扣0.1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八、供应商评价与退出机制

建立月度考核+学期综合测评双重考核评价体系:

1. 月度考核:当月出现食材质量不合格、供货中断、违规履约等问题的,立即终止当月供货合同,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2. 学期测评:学期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直接终止合作关系,不再纳入后续采购候选范围。


九、档案管理与廉洁纪律要求

1. 档案管理:采购全过程形成的文件、资料、记录等统一整理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2. 廉洁纪律: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供货资格;采购小组成员必须严守廉洁纪律,严禁收受供应商宴请、礼品、礼金及其他财物,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附件模板使用说明

本《细则》配套制定4套标准化工作模板,分别为食材询价函、报价清单、资质审核表、资质评审评分细则,为全县各校采购工作提供统一规范的操作依据。

解读人:李志东  联系电话:6217859  职务:安全股负责人  解读单位:开鲁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