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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开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7-11 11:15

信息来源:

开鲁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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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11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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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依法、依规、平稳有序进行,开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开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开政办字[2024]18号)。现将《方案》主要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顺利完成2024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合理解决人民群众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基〔2024〕40号)及通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流程的通知》(通教基函〔2024〕7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时间、招生办法、优待政策和工作要求6个部分。

《方案》明确了县直学校和农村牧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学位类型(A、B、C、D、E五类学生)以及招生流程(报名方式、审核办法、招生办法)。

《开鲁县2024年招生入学审核要件及适用范围《开鲁县2024年招生入学承诺书》《开鲁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在《方案》中以附件的形式体现。

四、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招生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均衡分班”政策;加强学籍管理不得违规招生对扰乱招生秩序私自招生行为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解读人:周纯,联系电话:0475-6211612,职务:教育股负责人,解读机构:开鲁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