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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鲁县投资促进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8 14:37

信息来源:

开鲁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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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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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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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

现将《开鲁县投资促进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附件:开鲁县投资促进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开鲁县投资促进局

2026年5月14日

开鲁县投资促进局2026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国家“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开鲁县投资促进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善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操作。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优化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保证信息准确、全面且动态更新,为科学随机抽查奠定基础,实现对各类市场主体和监管事项的全面监管。加强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的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强化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观念。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局机关统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包含部门内部抽查工作要求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本部门内部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内容。实施方案应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制定并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股室要依照部门内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整合各业务条线,能联尽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原则上要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开展率要达到100%。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年度抽查计划要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年度工作计划库中,并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各股室应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覆盖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其他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非市场主体名录库。可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子库,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标注。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整个抽查过程要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溯。抽查结果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局机关在制定抽查工作计划时,要根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各行业领域专业分类结果,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的抽查比例和频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抽查。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检查的重点和方向。对高风险企业,重点检查其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领域;对低风险企业,则可以适当简化检查内容,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在各监管领域,清晰界定跨部门联合监管的牵头部门与参与部门。对涉及监管领域多、检查频次高的行业领域,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建立双随机“1+N”联合抽查模式,力争各行政执法部门至少发起"1"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同时参与"N"个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最大程度开展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联合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各部门执法人员要密切协作,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检查工作,同时相互配合、信息共享。

(六)加强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运用。依托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按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确保各类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抽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按照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规定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深刻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转变理念,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监管领域工作创新和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积极协调配合。

(二)强化责任意识。清晰划分各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职责,避免出现职责交叉或空白地带。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具体落实到岗位和个人,明确每个岗位在抽查计划制定、检查对象抽取、执法检查、结果公示等环节中的责任。

(三)强化考核机制。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内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质量和责任落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和媒体的监督。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收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良好的工作激励机制,促进责任意识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