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02 11:10
信息来源:
开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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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纠治物业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面向社会统一公布全县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方式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未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违规侵占、挪用小区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情况;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使用维修资金;侵占、挪用维修资金;未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消防设施、电梯、监控门禁等共用设施设备巡查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及时;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瘫痪;设施设备故障维修响应迟滞,影响业主正常生活。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未积极申报更新改造计划,对运行满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未纳入国债支持电梯更新项目。
(六)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受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工作日9:00—12:00 14:30—17:00
三、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475-6219570
2、来信来访:开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大政协办公楼316室);邮编:028400。
四、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反映问题需明确对象、时间及相关情况(包括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形等),并尽可能提供照片、视频、合同文件、缴费凭证等证据材料。提倡实名举报,各单位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开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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