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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理问答

发布时间:

2024-12-03 15:45

信息来源:

开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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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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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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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0日

问:补贴内容及标准?

答: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问:补贴期限是多久?

1、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即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如有档案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

2、在享受待遇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按当年实际缴费期限给予补贴。在享受补贴待遇期间因情况变化不再满足享受条件的,终止享受补贴待遇。

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为累计享受,享受一类社保补贴期满人员则不再享受另一类社保补贴政策。

问:申请地点及所需材料?

答: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向所在地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就业服务中心对招用人员身份、社保缴费情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就业失业登记证》、企业为申请人员社会保险的缴费单据、本人承诺书、《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明细表》。

问:咨询电话

答:0475-621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