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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积金提取的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2025-11-04 09:57

信息来源:

开鲁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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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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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鲁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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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购买商品住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

答: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往后延迟1年可申请一次购房提取。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购买商品房合同、首期付款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提取额方面,全额付款的不超过购房金额;首次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且个人账户余额应预留贷款额度的10%;商业按揭贷款购买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问: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

答: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本市重新就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